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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病猪 将受严惩
2007-08-29 11:10  文章来源:天中晚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今年年初以来,肉类市场变化较大,生猪和猪肉价格大幅上涨。为防止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病害肉现象回潮,根据省商务部门的部署,从今年9月至2008年1月,我市将开展为期5个月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以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稳定市场供应。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除对城乡接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加大整治力度不留死角外,还将对定点屠宰场进行整顿,一旦发现有屠宰病害猪、注水猪行为的,立即予以严历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同时,严格定点屠宰场屠宰加工程序,建立对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制度。对不按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未建立生猪进厂检查验收制度和肉品销售台账管理制度、未落实生物安全处理措施的定点屠宰场,予以责令整改,其间不得开工生产。
我市还将鼓励规模化、工厂化、机械化屠宰,采用冷链加工、运输的优质品牌肉品流通。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品牌肉品的流通和销售,切实保障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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